Skip to main content

看了 Ship It! 的頭幾頁

書的 foreword 提醒了我...
在軟件開發的世界裏,沒有一個完美的開發方法(因為我們都不是完美),只有較合適的方法...

這就是實事求事吧 ~~ 但如何取決...哪個是較好呢?

在我心目中, Agile software development 是西方業界一個智慧的結晶,在小至中的項目裏比較容易使用 ~ 不過在多過十個人的老公司內做項目的話,一切都會變得很麻煩 ~ 一下子的改變會引至恐慌,但不能撤頭撤尾的改,我只怕會不倫不類,賠了夫人又折兵 ~

不過,在 Agile Hong Kong 的活動內見到有不少人(Net Dimensions PM / RM 都有出席) 對此有興趣,心裏萬分興奮 ~ 能和一班志同道合的人一起為同一個目標進步,感覺真好 ~~~ XDDD

Comments

Anonymous said…
在現實世界裡,許多management和掌權的人,都是從 waterfall 或 RAD methodology 打天下出來。

一將功成萬骨枯,你要他們放棄苦心經營多年的成功基石,而要聽從一班新式管理方法新人做事,似乎就power structure角度來看。

要轉變,相信只有CIO下聖旨屈人要變又或者公司做一些 pilot project 之類的東西來試試就行,要全面一下子改變恐怕是沒有可能,或只有在新和細的公司才有希望實現。

其實,你想行Agile ,都只想項目成功,而且無須接受時間上mission impossible的任務。

而事實上,management 只會想項目成功而且有利潤,至於班人做成點、做得開唔開心,可能只是 secondary objective。

從誘因上來看,其實用甚麼approach 並不重要,因為依我來看,只要有適當的問責制度就可以了。

例如,個 project 蝕錢,就要找 bid project 的人來負責。

正如,金融海嘯一樣,如果萬一蝕錢,D top management 要嘔返好景果幾年的 bonus 出來。那我相信,應該不會有金融海嘯。

問題只是制度的問題,make 錯 decision 的人不用負上代價才是關鍵。

我相信,如果沒有設法令make錯decision 的人負上代價,就算 Agile ,你一樣可以做到pk。

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

是日金句

星期五有幸聽到呢一句 "山不轉路轉、路不轉人轉" 當時我理解為 "盡則變, 變則通". 然後在 網上再找找 又找到更多的解說. 當時亦在腦中播出 劉德華 劉天王 的 常言道 BTW, 這個 LMGTFY 網站似乎最近改變了不少...

等. 等. 等, 又等.等.等, 又等.等.等.等.等

住了三天 Shared House, 昨天晚上才認識同屋的住客,他們都是來這邊讀書 或 工作假期的。 昨晚跟其中一個同屋聊天時,他鎖了自己的房門但忘了拿門匙 (反鎖了自己在廳外)...打電話給屋主又沒回應,當時他真的是心急如焚。最後屋主接到來電並帶著門匙來了,解了這位大頭蝦同屋之困。孤身來到的台灣人也不少,他們都很好人、很親切,但你必需要懂 普.通.話 (在下除了會不時發錯音 [把 信教 讀了...自己想吧] 之外, 一般的溝通還是可以的)。只可惜 在下 住在這裏的時間不長 (下星期三就要搬走了),不然會跟他們去附近走走 & 玩玩 (聽說他們會去玩 Rafting) ~~ 昨晚煮了 西芹鷄肉意大利粉 加 罐頭忌廉鷄湯, 熟的!!今晚會重複, 不過會用罐頭南瓜湯。一個人買菜真的很麻煩,買得少又不划算,買多又不想天天都重複。若在香港必定會落街食,但呢度出街食下下都過十蚊 (即 六十幾蚊 : 貴香港兩倍), 加上尚未有工做, 不敢亂花錢 (我可不想花光了錢便回港...沒臉見江東父老呢~~)。OH SHIT...我的鷄肉未解凍!!! Mother!! 昨天付了錢 (120) 參加 明天的 Kuranda 之旅, 打算明朝一早七時起床,八點半行到去 YHA 門口上車。唔知到時會唔遇到有趣的人呢 (幻想中) ~ 現在住的 Shared House 離 YHA 有二十分鐘 腳程 (沒有負重的話),要行出去巿中心便要 三十五分鐘。之前見到有些在附近住的人會騎單車出去,但在下一心諗住只會在此短留數天,所以唔會買單車。 Btw,前夜做夢又見到妳,為何總是想起妳...夢裏見到妳住的屋子比以前大多了,生活很好,妳的家人也很開心。為何永遠放不低...

機構目標 Organization's Objectives

 今早 發生了一個小故事. 是咁的, 今早有位快递員送了一個 生果 籃到在下家. 過了一段時間後, 該 快递員發了個語音訊息給在下, 問可否拍一張 生果 籃的照片並傳給他. 當時在下已跟內子把該 生果 籃拆了, 並將生果放入雪櫃.  該 快递員又發另一個語音 請求如若生果尚在的話, 可以隨意放回再拍照給他, 好讓 他交差.  是日在下十分合作, 如他所願地發了他需要的照片好讓他交差. 在這個故事內, 我可以推斷 / 想像到 該機構 需要快递員 拍照以證明生果 籃在甚麼情況下送到目的客戶地址。但若然  快递員 忘了這一步呢? 若果快递員對閣下作出以上要求, 閣下又會否理會? 在一個人多的機構內, 很多時候都有很多大家都不太明白為何要做, 但大家都正在做的程序。會不會都有跟以上故事差不多的效果? 也許閣下會覺得 在下沒有勇氣對該 快递員 直斥其非, 只敢在這吐糟。不過, 這個是  快递員 的錯嗎? 非也, 是因為香港土地不足!!